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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0:21:08 0人浏览

导读: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流程如下: 1、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3、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1、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人身保护申请书;2、受理的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并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   在生活中,有人遭遇家暴是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的,那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以上就是关于“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人身保护令一般适用于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人身保护令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发送给辖区内的公安部门的时候,应该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处地的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协助落实人身保护。人身保护令由申请人申请法院裁定撤回。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有些家庭成员,易怒易冲动,发展到后面甚至使用暴力,让人非常害怕,又不能摆脱这种困境,受害人为了保护自己,所以想要申请人身保护令,当然法院的受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申请人身保护令也需要流程,那么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正本一份,申请书的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申请人需本人亲笔签名。

      2、申请人身份材料: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被申请人身份材料: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

      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还应提交委托手续材料。

      律师为拆讼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公函。

      自然人委托近亲属为拆讼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

  •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被视为反家庭暴力法的一项关键制度。反家庭暴力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的效果如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6月29日在京举办“人民法院反家暴试点工作回顾暨反家庭暴力法适用研究”座谈会。

      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存在困难

      反家庭暴力法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司法实践的多年探索。2008年3月,为解决家庭暴力认定难的问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同年5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全国确定了9个自愿参与的基层法院开展《指南》的试点工作,对涉家暴案件依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至2010年,试点法院达200多家。截至2016年2月底,全国法院参照《指南》的规定共发出738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

  • 人身保护令一般适用于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人身保护令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发送给辖区内的公安部门的时候,应该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处地的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协助落实人身保护。人身保护令由申请人申请法院裁定撤回。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人身保护令是司法令状的一种,是保护人身自由的一种令状,那人身保护令有效期是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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