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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还要笔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4:18:36 0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是需要做笔录的,因为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那么,取保候审还要笔录吗?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取保候审还要笔录吗
  •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相应的取保候审规定,特别规定在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

    由于取保候审后案件还可能继续侦查,因此派出所在需要核实情况时,亦会通知相应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而取保候审后,由于犯罪嫌疑人并不关押在看守所,所以如果派出所要继续传唤犯罪嫌疑人的,一般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

    因此,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派出所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可能存在以潜逃为由重新予以羁押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在刑事案件当中,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会对尚未逮捕或者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责令其出具保证书,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以保障其随传随到,就是我们常听说的取保候审,那么被取保候审的案件严重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取保候审的案件严重吗

      比较严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申请主体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

  • 刑事案件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的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的,还是会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规定,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 刑事案件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的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核心提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一、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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