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各地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往往以近似“审核制(实质审查)”的态度,要求质权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交如下之一或若干《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未明确列示且不尽合乎法理的资料,而且,各地工商登记机关对股权质押补充资料要求尺度也不一,以下逐项分析说明:
1、借款合同
有的工商登记机关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要求质权合同双方提供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如为企业之间进行委托贷款,应注意委托贷款法律关系一般采取如下之一方式进行文书安排和架构。
委托人与受托金融机构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借入方与受托金融机构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受托金融机构、借入方签署三方的《委托贷款协议》。
根据金融机构实务操作经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贷款的有关司法解释,委托贷款法律关系中,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是名义上的贷款催收主体和所有担保的名义受益主体,如受托金融机构怠于起诉借入方...
在新三板市场,股权质押现象渐呈扩散之势,个中风险也由此显现。新三板公司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点?
防不胜防?
挂牌新三板半年多,从未进行过定增、投资,在挂牌公司大军中,东田药业显得默默无闻。不鸣则已,一鸣必惊人,在股权全数质押后,其突然宣告“谢幕”,在新三板尚属首例。
6月29日,股转系统(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同意了东田药业的终止挂牌申请,其股票自6月30日起退出新三板市场。这家挂牌半年多的重庆药企,从未进行过定增、投资,在挂牌公司大军中显得默默无闻。不过,其在股权全数质押后突然宣告“谢幕”,却备受市场关注。
回溯公告,6月6日,东田药业补发公告披露:公司股东田秀东、陈富荣、田晶于2016年3月与重庆银行有限公司石柱支行签订了股份质押协议,一口气质押公司100%股份(2505万股),质押期限为2...
股权是一种非实体的权利,股权也是可以质押的,在合同法实务中是存在股权质押合同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甚清楚,比如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股权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股权质押合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1、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是哪些?股权质押权利的从属性、转移占有,优先受偿,这些是与一般权利质押相同之处。而与一般权利质押不同之处是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股权价
核心提示:在太原,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满足出质的条件。下面法律快车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通常没有区别。项目的投资方需要负责所有的项目运作流程,投资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一般认定为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方。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