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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4:55:31 0人浏览

导读:

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是,首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债券募集办法等材料,再向国际的交易所委员会呈报注册文件,最后均审核通过后,通过承销机构发行国际债券。针对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
  •  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主要如下:   (1)发行人确定牵头经理人。在接到发行人的授权书后、牵头经理人开始工作。   (2)牵头人帮助发行人在发行地国家表示发行债券的意向、征求该国政府许可。   (3)发行人与牵头人商定发行债券的基本条件、拟订条款。   (4)发行人与经理人签订订购协议。   (5)经理人与承销人签订承销协议、或与推销人签订推销协议。   (6)发行人通过承销人向广大投资人提交招募说明书、介绍和宣传债券。   (7)债券发行到投资者、即承销人将债券出售给广大投资人。
  • 国际债券的发行人有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国际债券市场是指由国际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人所形成的金融市场,具体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组织国际债券的发行和认购,流通市场安排国际债券的上市和买卖。两个市场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国际债券市场。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   国际债券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不同的类别,现择其中主要类别介绍如下。   (1)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A.外国债券是指借款人在其本国以外的某一个国家发行的、以发行地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外国债券是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的业务,已存在几个世纪,它的发行必须经发行地所在国政府的批准,并受该国金融法令的管辖。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美元)称为扬基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日元)称为武士债券。   B.欧洲债券。欧洲债券是借款人在债券票面货币发行国以外的国家或在该国的离岸国际金融市场发行的债券。欧洲债券是欧洲货币市场三种主要业务之一,因此它的发行无需任何国家金融法令的管辖。   (2)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A.公募债券,是向社会广大公众发行的债券,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买卖。公募债券的发行必须经过国际上公认的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借款人须将自己的各项情况公之于众。   B.私募债券,是私下...

  •   国际债券是一种跨国发行的债券,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同国内债券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资金来源广   国际债券是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筹资,发行对象为众多国家的投资者,因此,其资金来源比国内债券要广泛得多,通过发行国际债券,可以使发行人灵活和充分地为其建设项目和其他需要提供资金。   2、发行规模大   发行国际债券,规模一般都较大,这是因为举借这种债务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资金来源的广泛性和充足性。同时,由于发行人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必须由国际性的资信评估机构进行债券信用级别评定,只有高信誉的发行人才能顺利地进行筹资,因此,在发行人债信状况得到充分肯定的情况下,巨额借债才有可能实现。   3、存在汇率风险   发行国内债券,筹集和还本付息的资金都是本国货币,所以不存在汇率风险。发行国际债券,筹集到的资金是外国货币,汇率一旦发生波动,发行人和投资者都有可能蒙受意外损失或...

  •   国际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家组织为筹措和融通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国际债券的重要特征,是发行者和投资者属于不同的国家,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国外金融市场。   国际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既可用来平衡发行国的国际收支,也可用来为发行国政府或企业引入资金从事开发和生产。   依发行债券所用货币与发行地点的不同,国际债券又可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 发行国际债券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债券募集办法等材料,再向国际的交易所委员会呈报注册文件。最后,均审核通过后,通过承销机构发行国际债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第二十二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 国际债券投资风险是在国际投资在特定的环境和时间内,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客观上导致国际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与预期值之间存在差距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于国际投资是一种跨越国界的投资,投资国与东道国之间存在着自然条件、政治制度、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差异,其风险比国内投资要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预测。法律依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第三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协调配合与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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