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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会不会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5:08:37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司法机关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有期限的,并且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到底刑事拘留会不会判刑?下文中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刑事拘留会不会判刑
  • 被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通常来说,在被拘留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依法对拘留人讯问,若认为不涉嫌犯罪,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琳。1、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
  •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是司法工作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经常会用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判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判刑:

      被刑事拘留,最后被判刑的可能性极大,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根据《刑诉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报捕不超过七天,最多可以延长三十日。检察机关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被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日。

      附:《刑诉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李浩。刑事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1、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到三十七天;

      2、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

      3、如果最终给予了当事人刑事处罚或者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样会留有案底。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但之后被无罪释放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留案底。如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会留案底,即犯罪人员的犯罪记录,并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二款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 一般被刑事拘留的人不一定会被判刑。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规定,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 核心提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一、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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