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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6:46:44 0人浏览

导读: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邮箱: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操作在公司开立的证券帐户,户名:帐号:初始资金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从到为委托期间进行股票投资,投资方向全部为股票,权证,风险控制范围为,帐户为有偿服务。2、甲方需为有稳定职业,信誉好的个人,机构,认可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确定的风险范围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一家信那么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
  • 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条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第五十条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 甲方(出资方+承险方+管理方):

    乙方(出资方+承险方):

    双方协商一致,合作进行合作帐户的期货投资,约定以下条款:

    一、总则:资金甲、乙方共同出资,以甲方名义开立期货交易帐户,以甲方为指令下达人与资金调拨人,但是甲、乙方中任一方要出金,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一致书面同意。风险由甲、乙方根据资金比例承担,投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用、激励费用之后,由甲方和乙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分配。

    二、对象:期货投资品种限制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各期货品种上。

    三、出资:交易帐户初始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由甲乙方共同出资。

    四、管理:由甲方提供投资管理的具体操作,在合作帐户的管理操作上具有完全的独立决策和执行空间,默认情况下,甲方每个月定期向乙方通报管理操作情况,如果乙方认为需要查看周操作情况,可以与甲方协商,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是甲方可以拒绝提供每日结算单据、逐笔交易记录。

    五、承险:交易帐...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牛方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第十三条规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核心内容:怎么看私募基金合同?私募基金合同是出于规范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那么,私募基金合同该怎么看才是全面的,应该注意什么,法律快车小编告诉您,私募基金合同首先该明明白白看费用;然后看流动性的局限;最后要注意看投资范围的局限,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明明白白看费用

      大多数私募产品的认购起点,即最低认购额为100万,偶尔也有50万的认购起点(如朱雀5),部分私募的认购起点超过100万,如200万(汇利优选、从容优势等)、300万(如尚雅1,博颐精选等)。其实,超过300万目前已经不算在信托50个自然人的限制中了,所以,300万目前是私募的最高准入点了。

      对投资人来说,由于私募单只产品金额较大,手中如果没有200、300万的金融资产,并不适合购买私募。另外,在选择产品时,如果有300万准备投入私募,如果不是对某家私募...

  • 关于私募基金发行可能大多数人会比较陌生,我们先了解下私募发行的概念,就是采用不公开的方式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那么,私募发行主体有哪些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今天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一、私募发行主体有哪些1、私募资金的需求者在私募市场上,私募资金的需求者是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私募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由于自身发展而产生资金需求,由于公募程序的复杂性,在可以私募的条件下,工商企业一般会选择私募融资。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原因而在公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私募市场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另外部分金融企业出于资本金扩张的需要也通常选择私募融资的方式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如我国证券公司的几次增资扩股都是选择了私募的形式。2、私募资金的供给者私募资金的供给者包括了个人、工商...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陈海滨律师。私募股权基金募集的方式一般分为注册资金募集和管理公司募集两种。1、注册资本募集。注册资本募集是直接设立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方式,并将募集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和投资资金来源,在公司设立时即确定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2、管理公司募集。管理公司募集一般为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用的方式,此时的私募股权基金必须是已经积累了一定业绩、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并且具备募集他人资金进行投资的资质和能力,这样才能进行管理公司募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核心内容:私募在中国多被称为定向发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私募与“公募”相对应,是指发行人或证券承销商通过自行安排将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销售给他所熟悉的或联系较多的合格投资者,从而避免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私募基金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兑换风险和系统风险等等,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我国私募基金的规范分析 ?

      我国的私募基金一直游离于法律、法规监管之外,没有取得合法地位,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我国的私募基金一般以工作室、券商、公司型私募基金等名义存在,在组成形式上与受托理财、集资投资相似,基本上通过私下订立契约而形成,建立在这种非法的契约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很脆弱的,无法控制受托者的道德风险,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

      其次,国外私募基金的操作手段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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