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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要如何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6:52:39 0人浏览

导读:

环境污染应当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侵权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有责任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那么环境污染要如何投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环境污染要如何投诉
  • 环境污染应当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侵权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有责任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环境污染如何投诉?由于环境污染的种类繁多,包括了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水体污染等等,因此在遇到不同类型的污染时需要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投诉。不同的污染向不同的部门投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

  • 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拨打12369;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描述情况,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法律依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 环境污染可以上报环保部门网上举报,或者拨打12369国家环保局的匿名举报电话。自然或人为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自净能力产生危害的统称为环境污染,污染后果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
  •   随着经济的告诉发展,伴随而来的也会有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因为环境污染导致损害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那环境污染损害应该如何维权?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环境污染损害应该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

  • 2004年除夕夜,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但金陵石化炼油厂认为:该厂一直进行密闭生产,环保部门还对排污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监控,排放完全达标;生活区居住了很多人,与李某同龄的人中只有她一个不幸患病,具体致病原因可能有多种。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金陵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李某在起诉状中表示:金陵石化炼油厂应对其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该单位赔偿已花费的医疗费用54万元,后续医疗费15万元,精神抚慰金26万元,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万元,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   环境污染的危害不仅仅会影响到生活的质量,还会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和动物的生存环境。除了这些,你们还知道有哪些环境污染的危害吗?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环境污染的危害:

      环境污染致害责任,是指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下降,进而使人们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中,存在着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民法通则》第124条关于环境污染致害责任的规定;

      第二层次: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第三层次:对环境要素予以保护的专门性法律的规定。其中,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而专门性法律属于对各类环境要素予以保护的环境保护单行法,它们之间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民法通则与环境保护法也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因而,在第一、二、三层次的法律适用中,应当依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原理处理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在特别法有不同规定的,特别法应当被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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