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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公司的解散事由,按新《公司法》具体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形,首先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公司解散的情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的解散事由,按新《公司法》具体规定,有五种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
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都可以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予以规定,当发生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则就进人解散程序。
二、股东会议解散
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情形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在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
股东退股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有: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
公司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回购股东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着不同的条件和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按照章程原本应该解散,后通过修改章程继续存续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僵局,公司受害股东应当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果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条件,股东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公司解散诉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陷入僵局的情形主要表现为:股东会失灵,股东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虽能召开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会僵局,长期无法正常召开、虽能召开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以及其他导致董事会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僵局,公司高管擅离职守,怠于行使经营管理职责使公司陷入僵局及公司被部分股东独立把持其他股东无法介入公司,完全长期脱节等情形。 二、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长期处于僵局状态,会使公司经营瘫痪,资产流失、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 三、公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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