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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诈骗罪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7:02:35 0人浏览

导读: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构成诈骗罪的条件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构成诈骗罪的条件
  • 构成诈骗罪的基本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   核心内容:敲诈勒索罪名是一个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一个程序,那么在落实的时候,敲诈勒索罪是如何构成的呢?主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

      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言相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

  •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构成诈骗罪的基本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洗黑钱是洗钱罪,不是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洗钱罪,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为其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   案例:2010年9月下旬,被告人赵XX、张XX因经济拮据,二人便合谋用运输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赵XX自有一辆嘉龙牌中型自卸货车(该货车也在为他人装运货物并具有运输资质),被告人张XX为了便于诈骗他人财物,以逃避被害人追查为目的,托人为该运输车辆办理了二付假车牌照,并交付给了赵XX以便在诈骗时使用。2010年10月4日上午,被告人张XX电话告知赵XX在XX县XXXX公司可以装运红梁的可乘之机。同年10月6日,被告人赵XX换上假车牌后,开车前往XX县XXXX公司所在地,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商谈托以每吨运费130元价格之后,XX县XXXX公司将该批红梁19.16吨装载于被告人赵XX货车上,同时,被告人赵XX在《发货明细表》(注:实际是运单,该单据上记载有发收货、承运单位以及起运收货地址、品名、数量、车辆号牌等)上签了一个假姓名。按约定该车红梁应该运至XX县XX酒厂,而二被告人又合谋将该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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