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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担保人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2 10:05:12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受保护的。大多数向高利贷借钱,都是要有东西抵押或签借据,贷款的金额,要看抵押东西的价值或借据多少而定,否则别人不会轻易借钱。那么高利贷担保人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利贷担保人问题
  •   高利贷担保人问题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以下是高利贷担保人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问题一: 高利贷担保人的担保时间问题

      网友提问: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借款期限一个月,但是一年以后借款人无力还款,放贷人向担保人索要借款,如果诉诸法律,担保人该怎么办?是不是要承担还款责任呢? 当初担保一个月的借款,但是借贷双方却延迟了一年多,中间借款人一直支付给放贷人利息的,担保人中间也再没有任何形式的书面担保,担保人是不是可以以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为由,私自延续借贷合同而拒绝承担责任呢?有没有法律依据? 当时借贷利息是月利15%,名副其实的高利贷,是不是不合法?担保人该如何自保? 谢谢!

      律师回答: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

  •   关于高利贷问题

      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想借高利贷,请问高利贷能借吗?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解答: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房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所以说放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

      相关法律知识:

      概述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

  • 高利贷担保人有效。高利贷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有权利就本金和合法利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了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
  •   核心提示:浙江某集团因和工人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公司四百万财产遭法院财产保全,而因为贷款逾期不还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银行起诉。还牵出与银行原经理涉嫌借高利贷事件,这些案件法院已经受理。

      进入6月份,浙江宁波本土知名海产品品牌“史翠英”接连遭遇诉讼纠纷,意外带出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和该银行原经理涉嫌借高利贷事件。

      6月6日,因和工人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史翠英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史翠英”)旗下公司400万资产遭法院财产保全。

      与此同时,因为贷款逾期不还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史翠英及其名下公司又遭浙商银行起诉,涉案标的2700余万元。

      事不过三,《华夏时报》记者从法院独家获悉,史翠英又因涉及自然人借贷再次被起诉,被告中增加了一名叫陈渊的担保人,涉案标的1000余万元。

      根据记者调查,陈渊原为平安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多次以个人名义向自...

  • 高利贷担保人有效。高利贷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有权利就本金和合法利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了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
  • 高利贷的担保人具有下列责任: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2、担保人提供个人信用作为担保的,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人的责任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4、担保的利息要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以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 高利贷的担保人一般是能撤销担保的,但是一般只能撤销属于高利贷部分的担保责任,即担保人只需要对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作担保,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担保人能撤销担保,但是只限于是债权人同意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那么就是不能撤销担保的。如果有行为人去借高利贷并且提供担保的,那么高利贷担保人能撤销担保吗?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高利贷担保人能撤销担保吗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

      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存在欺诈担保的情形。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高利贷的本金和年利率36%以内的利息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担保合同是成立的,担保人不能撤销担保,但是,对于超过36%年利率的利息,担保人不...

  • 借高利贷不需要担保人。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但高利贷本身是不合法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受保护的。因此,借高利贷不需要担保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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