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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冻结申请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09:45:46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冻结申请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冻结申请程序
  •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   什么是拆迁冻结?房屋拆迁因安置资金不到位会不会被冻结?冻结后的房子房产持有人还能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吗?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又是怎样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拆迁冻结的概念以及申请程序。

      一、拆迁冻结的概念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二、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

  •   在我国,法治社会正在建设当中,我们鼓励民众在有纠纷时,积极去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在拆迁事宜中,被拆迁方显然是弱势方,他们在受到相关权益侵犯时,自然而然会想到法院,那么向法院起诉强制拆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怎么做又能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呢,我们该怎么运用法律武器呢?

      一、向法院起诉强制拆迁的流程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斌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

      具体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3、执行开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   核心内容:什么是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有哪些类型?强制拆迁需要经过哪些流程?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发知识内容。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履行搬迁义务,经拆迁人或相关部门催告后仍不履行,则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拆迁的强制手段。实施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

      一、行政强制拆迁: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

      二、司法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

  • 我国实施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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