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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怎么退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2 10:39:11 0人浏览

导读:

合伙企业退伙的方式是,如果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只需提前三十日通过其他合伙人,就可以退伙;如果约定了合伙期限的,需要在具有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严重违法合伙协议等情形时,才能退伙。那么合伙企业怎么退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合伙企业怎么退伙
  • 合伙企业退伙可采取如下方式:若合伙人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只需提前三十日通过其他合伙人,就可以退伙;若合伙人约定了合伙期限的,需要在具有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严重违法合伙协议等情形时,才能退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需要区分两种情况:首先,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到期可以退伙。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其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有如下几种区别:1、工商登记信息不同。个人合伙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个人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3、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关于合伙人,需掌握以下几点:1、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若出资人只有1人,则是独资企业而非合伙。合伙企业法未规定合伙企业的人数的上限,即合伙企业人数没有上限限制,这是大陆法系合伙立法的普遍做法。当然,由于合伙的人合性质,合伙人相互之间的信任尤为重要,所以实践中合伙人人数一般不会太多。2、关于合伙人的行为能力。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承担无限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合伙人,无行为能力人当然更不得作为合伙人,所以只有18周岁以上的人和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才能作为合伙人。但须注意的是:(1)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8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有下列的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即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的;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的;以及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种情况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之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

  •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清算时其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但特殊情况时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合伙企业清算人怎么确认的相关内容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伙企业清算人怎么确认

      1、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3、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与合伙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

  •   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只能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各个合伙人承担责任的份额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

      【答疑编号11291,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13.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一般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答疑编号11292,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有限合伙人并无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权,有限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一般不会损害本合伙企业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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