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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2 10:31:48 0人浏览

导读: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于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那么律师费由谁承担?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费由谁承担
  • 律师费由谁承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律师和委托人自行协商。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没有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各自自行承担。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离婚官司律师费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
  • 律师费由谁承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律师和委托人自行协商。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没有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各自自行承担。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由败诉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可以鼓励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遏制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扼制恶意诉讼,可以促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其社会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我国的律师费用由败诉当事人负担制度的构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确定由败诉方承担的律师费用的评定标准。为防止恶心损害败诉方支出过高的律师费,对其支出律师费评定标准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如《重庆市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律师代理民事、仲裁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10万元以下的,2000-6000元;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6%-5%;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 5%-4%;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4%-3%; 500万元以上-10...

  • 律师费一般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其进行诉讼或者非诉所委托的律师的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自己支付,但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按约定承担。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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