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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0:26:24 0人浏览

导读: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立案监督条件的相关知识。
立案监督条件
  •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被害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的规定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刑事...

  •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监督的规定最早见于1979年刑事诉讼法,该法第13条第2款规定:“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原则地确立了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8条第2款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立案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虽然这次的规定仍不尽完善,但为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于是,各地检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地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想尽办法,广僻案源,寻找有价值的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下面笔者就对立案监督线索的发现,阐述己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敏感性,谨防线索流失  立案监督涉及面广,基础薄弱,弹性大,造成案件线索隐蔽性大,如果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很可能造成案件线索擦身而过。为此,应在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上狠下...
  • 监督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公权力的幅度还是相对于比较大。我们可以在相关机关各项权力行使的时候进行监督,所以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还是比较愿意行使这一项权利。那么立案监督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立案监督及其相关问题。一、立案监督具体程序1.控告人的监督。控告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是通过申请复议来进行的。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10日以内申请复议。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办理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侦查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2.人...
  • 在刑事案件当中,对于案件的立案、起诉、审判等程序都是非常严格的,因为这是关系到被害人的利益能否受到保护,也是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有关利益是否会被受到侵害,因此在刑事立案的时候,会有一个监督机关,这个就是检察机关,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检察机关在刑事立案监督规定内容。一、检察机关在刑事立案监督规定内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87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是:(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二)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自诉案件,...
  •   [内容摘要]

      刑事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当前,对刑事立案监督的概念存在三种观点,本文对这三种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表达了自己对刑事立案监督概念的认识。对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不报不立”、“不破不立”等案件的监督均作了理论性的概述。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一般从审查批捕开始,对报捕以前的活动成为监督的空白点,而检察机关自身监督过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本文对刑事立案监督的概念、对象、范围、现状、机构以及刑事立案监督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刑事立案监督的对象不仅是公安机关,还应当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除消极立案行为外,还应当包括积极立案行为和其他刑事立案活动...

  •   内容提要:本文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对象、范围、机构以及具体实施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刑事立案监督的对象不仅是公安机关,还应当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除消极立案行为外,还应当包括积极立案行为和其他刑事立案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等;分析了人民检察院内部现有的立案监督机构的不足,论证了设置专门立案监督机构的必要性;对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的几个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几点建议。  主题词:刑事诉讼 立案 监督 完善  刑事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它与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共同构成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体系①。目前,刑事立案监督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监督的力度与效果难以体现制度应有的价值。本文拟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基本理论进行一些探讨,并就完善该项制度提出几点...
  •   案件如果已经到了公安机关,那么公安机关是要立案的,然后由检察院进行监督,如果公安机关对案件不进行立案侦查的,那么检察院就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那么检察院立案监督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检察院立案监督规定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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