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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性恋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09:53:4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因同性恋离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因同性恋离婚
  • 对方是同性恋还和异性一方结婚,异性一方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篇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应当恪守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和互相关爱的义务,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妻子是同性恋丈夫可以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因丈夫同性恋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时,男方给的彩礼钱一般都是归女方的,但要注意的是,若有以下情形,女方应当适当返还彩礼: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3、给予彩礼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李玲和陈斌都是80后,大学毕业后迅速结为夫妻。由于工作收入比较理想,夫妻二人贷款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还贷任务却由陈斌来承担。但是婚后不到一年,因为经常争吵,两人决定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双方协商房子归李玲所有,剩余的房贷仍然由陈斌偿还。

      两人离婚、复婚、再离婚,围绕一座房子先后两次进行财产分割。写着两人名字的房子,到底是双方的共有财产还是一方的私有财产?

      案件回顾:

      李玲和陈斌都是80后,大学毕业后迅速结为夫妻。由于工作收入比较理想,夫妻二人贷款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还贷任务却由陈斌来承担。但是婚后不到一年,因为经常争吵,两人决定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双方协商房子归李玲所有,剩余的房贷仍然由陈斌偿还。由于陈斌家在外地,没有地方可以居住,所以仍住在那套房子里,李玲回娘家住。离婚半年后,两人感觉当初的决定稍显草率,于是办理了复婚手续,李玲又搬回那套房子里...

  • 离婚不可以不给探视权的。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不能随意剥夺。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如果对方在行使探视权时给孩子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探视受阻而与抚养孩子一方抢夺孩子的情况,探视受阻方往往认为抢夺也是出于无奈,但是对孩子而言,此举不仅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甚至会对孩子产生情感、心理上的伤害。那么离婚可以不给探视权吗?探视权诉讼流程时是怎样的?探视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可以不给探视权吗

      不可以。

      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中的“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最根本的是照顾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对子女身心有任何损害。

      当然,一般来说,离婚争议解决后,一般除非必要是不会诉至法院强制行使探视权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跟对方进行沟通,还可以跟对方家里的老人沟通,借以获得支持。

      探视权基于法理而定,也合乎人情,保护父母的权利,更考虑孩子的成长。...

  • 离婚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精神赔偿的,但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具有重大过错情形的除外。且只有一方存在前述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协议离婚后,发现丈夫离婚前有同居行为,还能按《婚姻法》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精神赔偿吗?

    解释(二)规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当事人的请求。如果查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该要求,并且距办理离婚登记不足一年时间,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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