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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申诉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1:43:15 0人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事情进行处理的时候,如果这个事情符合了法律规定中的一些相关的立案规定,那么就是需要进行立案审查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我们还需要对公安机关进行不立案的申诉,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不立案申诉状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不立案申诉状
  •   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事情进行处理的时候,如果这个事情符合了法律规定中的一些相关的立案规定,那么就是需要进行立案审查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我们还需要对公安机关进行不立案的申诉,这个申诉状怎么写呢?下面法律快撤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状怎么写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12】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12]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

  •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期限是七个工作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在7日内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核心内容:人民检察不立案通知书是怎样的呢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存根)

      检 不立[ ]号

      被控告单位或控告人__________被控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 龄、工作单位、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立案原因_____________

      批 准 人_______________

      承 办 人_______________

      填 发 人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副本)

      检 不立[ ]号

      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控告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

  •   实践中有不少例子,一些因为犯罪事实导致自己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的,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因种种原因未能立案侦查的,受害人可以可以自诉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要求: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

  • 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的,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自诉案件是刑事案件的一种,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核心内容:人民检察不立案通知书是怎样的呢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存根)

      检 不立[ ]号

      被控告单位或控告人__________被控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 龄、工作单位、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立案原因_____________

      批 准 人_______________

      承 办 人_______________

      填 发 人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副本)

      检 不立[ ]号

      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控告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

  •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期限是七个工作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在7日内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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