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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08:57:54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那么行政赔偿诉讼?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赔偿诉讼
  •   在我们行政赔偿前,有一定的相关前置程序,对于我国行政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一般根据受害人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要求,那么我们具体该如何了解行政赔偿前置程序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行政赔偿诉讼前置程序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行政赔偿诉讼前置程序

      行政赔偿有前置程序。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15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
  •   一、问题与思路

      行政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在我国,这一命题似乎无人置疑,已成通说。有学者认为,因为“争议的内容是行政性质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争议的理由是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此,“可以认为行政赔偿的诉讼性质属于行政诉讼的性质”。[1]有学者认为,基于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性质的截然不同,“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行政赔偿案件,不能不说是程序与实体的矛盾”,因此,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以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行政赔偿案件是在我们行政诉讼立法条件不成熟时的一种不得已的过渡措施”,之后“改变原先的混合型诉讼体制”,适用行政诉讼程序来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是“一大进步”。[2]而1997年最高司法机关针对行政赔偿诉讼而制定的《最高人...

  •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即,行政赔偿诉讼设置了两种程序:一种是附带方式,即相对人要求撤销或者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的种种问题,集中地反映在立法的阙漏上。据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法院10年间共受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审理的国...

  •   行政赔偿不能通过信访部门完成,只能与直接损害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行政机关沟通赔偿事项,或者提起相关诉讼索取赔偿。如果信访局就是直接损害部门,则可以与信访局进行沟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赔偿走信访可以吗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赔偿走信访可以吗

      由于信访部门并不是行政赔偿的主体,也不是解决问题的部门,他们只能帮助您反映相关问题,并回复相关情况,所以行政赔偿并不能通过信访程序完成。当然,如果信访局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则当事人可以与信访局进行沟通,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

      二、国家信访局的职责

      (一)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 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

  •   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行政赔偿,应当以被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了具体而现实的损害为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赔偿,就是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据此,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应当以被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了具体而现实的损害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明确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归纳如下:

    一、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二、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并互相有反诉权。

    三、举证责任不同。行政诉讼就具体行为是否合法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则“谁主张,谁举证”。

    四、是否使用调解不同。行政诉讼除行政赔偿诉讼以外不适用调解;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

    五、适用法律依据不同,行政诉讼以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为依据;民事诉讼以民法通则等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

  •   核心内容:行政复议的概念是什么?行政诉讼的的定义又是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有区别吗?若有,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二、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

  •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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