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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人一刀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6:24:35 0人浏览

导读:

捅人一刀赔偿,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后果不同,所触犯的罪名和量刑也不同。如果加害人是以伤人的故意捅人一刀,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将构成《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如果加害人以杀人的故意捅受害人一刀,那么加害人将构成《刑法》第232条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捅人一刀赔偿
  • 捅人一刀,会不会被判刑,会判几年,要根据受害人具体的伤情来分析。

    “捅人一刀”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如果是造成伤者轻微伤的,一般不会判刑,但可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造成重伤的,可能会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死亡的,则可能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相应的应该赔偿多少钱,就要看伤者因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人被捅一刀能反抗。为了使本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对方伤害的,个人无须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捅人一刀,造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及以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架把人捅死了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需要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打击部位和力度等细节来确定罪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1日下午3点半,大学城医院病房到了探视时间。为小付担心了一夜的同学,终于可进入病房探视。小付回忆起自己的遇害过程:两名“保安”先铐住他,接着用电击棒击他,百般反抗的他,惨遭三刀&&

      据小付讲,一开始,他并没有怀疑两名“保安”的身份,当其向他索取钱物时,他才察觉有异。当时,他据理力争。两名劫匪先是将他用手铐铐起来,接着用电击棒在他的脖子上猛地一击,他几乎昏厥过去。与他在一起的女生谎称自己的财物放在电动车上,有幸逃脱。劫匪见事败露,便将他拖到草丛中,慌乱地在他身上寻找值钱的东西。在他的百般挣扎下,劫匪捅了他三刀后落荒而逃。见劫匪离开,他艰辛地走出草丛,朝有人的地方走去&&

      小付的朋友介绍,小付是广东湛江人,平时性格较为刚烈,属于“一定会打回去的那种”。“他平时脾气比较犟,同时家境也不太好,身上也没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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