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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不够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0 14:42:07 0人浏览

导读:

职务侵占6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侵占不够立案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侵占不够立案
  • 侵占派出所不会立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属于自诉案件,且侵占属于绝对自诉案件,即只有被侵占人主动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会处理。因此侵占派出所不会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非法侵占不够立案标准可以这样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非法侵占的财产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可以立案,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将自己的物品交给别人保管,但是他人却以此侵占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财物,甚至还变卖物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妥当,是否属于非法占有呢,那么侵占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侵占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量刑标准

      (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

  •   1、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2、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1)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2)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3、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侵占罪不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对于侵占罪的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下面我将对,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的问题,做简单分析。

    首先,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公安机关不会立案,被害人只能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其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是否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构成本罪;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据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等。但不能包括故意损毁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当以故意...

  • 非法侵占国有财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是: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一(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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