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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证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7 10:30:59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公证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公证手续
  •   离婚公证申办手续

      离婚公证申办手续如下,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

      离婚公证只能根据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

      (5)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   离婚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离婚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般情况下,登记离婚后无需进行离婚公证,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但如果涉及房产等财产的,最好进行公证,作进一步法律保护。那么离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离婚需要公证吗?

      办理离婚登记就解除婚姻关系了,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手续后协议书就生效了。

      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

      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二、离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田桂鑫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关于离婚协议房产变更的问题。首先,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房屋归属,双方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处理即可;其次,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的,需要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这里需要提醒你的是,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第一、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部门印章);第三、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料;第四、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表;第五、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等)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第六、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 核心内容: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同居析产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处理,而离婚析产是对夫妻财产的处理。同居析产不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而离婚析产则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一、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的相同之处: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有,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但逃避债务的财产约定除外。二、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不同之处:1、两者的处理依据不同。离婚析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同居关系析产在按照《婚姻法》粗线条处理的同时,主要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2、两者的法律保护模式不同。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列举的财产以...
  •   离婚的时候需要考虑财产的分配、债务的分配等问题,而其中房产是一个重要部分。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离婚房产析产公证要多少钱?离婚房产析产费用由谁出?离婚房产析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离婚房产析产公证要多少钱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

      1、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

      2、双方各拥有一部分;

      3、房屋归一方所有,

      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

      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

  • 夫妻离婚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如果拥有汽车的,汽车财产所有权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的要进行过户手续,那离婚汽车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汽车过户费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汽车过户的手续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4)达到报废年限的;(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 离婚诉讼,一般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担心一方会把财产进行转移或是其他的方式损害一方的利益,那么可以对离婚程序涉及的财产申请保全,财产保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诉前,诉讼中以及诉讼程序结束以后,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离婚财产保全手续。一、离婚财产保全手续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
  • 核心内容: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同居析产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处理,而离婚析产是对夫妻财产的处理。同居析产不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的比较。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而离婚析产则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一、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的相同之处: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有,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但逃避债务的财产约定除外。二、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不同之处:1、两者的处理依据不同。离婚析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同居关系析产在按照《婚姻法》粗线条处理的同时,主要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2、两者的法律保护模式不同。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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