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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礼金怎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1 10:08:29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礼金怎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礼金怎算
  •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礼金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该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也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在三种情形下,男方给予女方的礼金可以退还:(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 离婚礼金的处理: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起诉离婚礼金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不用退还,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要退还礼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是否返还礼金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司法解释的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二,废止了以往的解释,明确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礼金: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付礼金的一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给付的礼金

      

  • 结婚礼金一般属于彩礼,在离婚时不用退,只有存在以下情况彩礼才需要退: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农村离婚时,所涉及的彩礼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1、若支付方不要求退还或者要求退还的是不符合法定退还彩礼情形的,接收方无需退还。2、若支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退还彩礼的情形的,接收方应当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不一定要返还,只有符合法定退还要件的才需要进行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办完婚宴就分手退男方彩礼吗?”有些情侣在外人看来无比般配,但真实感情如何,也只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中不乏直到订了婚,甚至领了结婚证才幡然醒悟,一辈子太长,想想还是别委屈自己。我国大部分地区婚姻习俗,在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而女方嫁到男方家里时,要准备一些嫁妆作为回礼。那如果在婚宴过后男方给付了彩礼,其中一方反悔,女方需不需要将彩礼退回呢?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前提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形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
  •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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