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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庭审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1 10:24:5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庭审程序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离婚庭审程序
  • 刑事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同类型的案件审判的过程也是有区别的,如果法庭要对刑事案件进行法庭审判的,那么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二)宣布开庭1、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2、审判长查明当事人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和告知诉讼权利。(三)法庭调查1、总顺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询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意见和有关笔录。2、法庭调查的原则先控方,后辩方;...
  •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为法院宣布开庭、宣读开庭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之后由各当事人提出证据,按照顺序进行发言;然后法庭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调解;最后对案件,法官会依法进行宣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
  • 诉讼离婚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走才对:1、确认自己符合起诉的条件;2、准备诉讼离婚的材料;3、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状、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

  •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协议离婚程序的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夫妻生活中,如果出现家暴、出轨、分居两年等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殷乐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问题。

      1、首先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3、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开始。

      (2)审理阶段: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离婚案件的程序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各方当事人,之后开庭审理时先调解,调解不成的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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