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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传地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5 11:19:14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1、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2、没有在立案公安机关所在市、县内。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刑事拘传地点的相关知识。
刑事拘传地点
  •   拘传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但是有人会有疑问,刑事拘传后必须讯问吗?关于刑事拘传时限有怎样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刑事拘传后必须讯问吗

      1、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是强制措施的一种,用于传唤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指定机关接受讯问。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传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   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1、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2、没有在立案公安机关所在市、县内。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的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   刑事异地拘传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1、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2、没有在立案公安机关所在市、县内。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的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   异地拘传是指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不在本市,需要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那么刑事异地拘传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传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拘传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刑事异地拘传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异地拘传的条件

      1、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4、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

  •   刑事异地拘传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刑事拘传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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