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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房屋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5 14:01:51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知道公路建设是很常见的,可能就会遇到国家因为公路建设,往往需要征收土地的情况,征收土地要对房屋进行拆迁,针对修路房屋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修路房屋赔偿
  •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知道公路建设是很常见的,可能就会遇到国家因为公路建设,往往需要征收土地的情况,征收土地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房屋拆迁要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修路房屋被拆如何赔偿的相关内容。

      一、修路房屋被拆如何赔偿

      修路拆房,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目前,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综合补偿三种。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实行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安置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有些地方的房价和地价都在上涨,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简单的货币补偿是不行的,通常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同时进...

  • 房屋 相邻权 赔偿

    什么是相邻权?

    相邻权是个法律用语,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

  • 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为大家带来城镇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详细内容吧。一、城镇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拆迁入与被拆迁入或者拆迁入、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正确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形成了如下意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2月18日,法[2011]41号)在物权纠纷部分案由没有单独规定征收补偿类纠纷,而是在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中合同纠纷项下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柳文彬。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标准如下:公司因为拆迁要遣散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我们都知为了城市化,为了城市更美好,我们不得不将有些房子进行拆迁。拆迁自然会给居住者生活,学习,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房屋拆迁也会有一定的补偿标准。要是没有的话就太没人性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拆迁赔偿的价格标准。

      一、房屋拆迁赔偿的价格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

  • 关于房屋折迁补偿的新规定表现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其内容为: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必须要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规定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的主体是市县级的房屋征收部门;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自由的选择补偿方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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