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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物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7 13:57:25 0人浏览

导读:

快递丢失的赔偿标准是: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圆通物流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圆通物流赔偿
  •   核心提示:网购手机被诈骗、年轻女孩家中遭劫&&近期一些由于快递单信息泄露引发的恶性案件屡屡发生。记者发现,在一些专业的网站及论坛上,包含客户信息的快递单号及底单竟被明码标价销售,而且已成为一种“地下产业”。

      “商家买单做市场分析”

      快递单本是为了方便记录并查询物流过程、帮助快递员找到收件人,但如今却成为收件人的“泄密条”、某些人手中的“摇钱树”。

      记者调查发现,在诸如“淘单114”“单号吧”等网站上,快递单号被明码标价用来销售,售价从0.4元至2元不等,并附带“生成底单(发件联)”等配套服务。在“淘单114”网站上发布的单号信息中包含了快递单号、发货地址、收货地点、是否扫描等内容。

      该网站...

  •   核心提示:中新网杭州11月20日电(记者 赵晔娇 实习生 王译萱)最近热议的浙江温州小伙网购手机遭诈骗、年轻女孩家中遭劫持等案件,都因快递信息泄露所致。记者就此调查发现,写有客户信息的快递单号通过网站、QQ群等各种渠道被明码标价出售,涉及申通、圆通等快递公司。买家大多为电子商务从业者,借助单号提高店铺等级。

      快递单原本是方便客户查询物流信息,方便快递员运送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有效凭证。而如今,部分快递信息通过多种途径被大量明码销售,成为了快递行业的灰色利益。

      记者在网站中搜索“售快递单”发现,打着“当天出售快递单号”的网站特别多,诸如“淘单114”、“单号吧”、“淘单8”等。这些网站泄露的快递单号信息量也比较大,包括收件人地址、电话等详细的个人信息。记者看到,这些快递...

  •   继今年3月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后,国家邮政局再度出手整顿市场,又有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被取缔,涉及中通快递、申通快递、韵达快递等多家大型快递企业,其中中通有12家,申通有10家,韵达有7家,圆通有3家。

      昨日,国家邮政局公布了第二阶段快递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其中,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266起,超地域经营快递业务27起,未持续符合许可条件73起,侵犯用户合法权益19起;共下达整改通知380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8份,取缔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企业。

      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告诉早报记者,自2010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后,国家邮政局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市场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这一轮的检查重点在查处企业年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快递企业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和超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以及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   10月29日,李先生委托深圳某快递公司寄一部手机到沈阳,按快递公司的说法,应该是三天之内到货。可时间过去好几天,收件人未收到货物。李先生将情况反馈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在查询了一段时间之后,告知李先生货物已经丢失。随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原来,在快递公司详情单中,李先生填报的保价额是2500元,那么,按详情单上写明的“保价费为货值5%”的规定,应该收取顾客125元的保价费。但是,当时公司业务人员一共只收取了25元费用,其中有18元是运费,另7元视为保价费。因此,快递公司认为李先生没有交够保价金额,而且当时李先生也已在详情单上签名确认,意味着他应该看到了自己该交多少保费,所以,他本人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快递公司最终只同意赔偿500元,而李先生坚持要求全赔。  【律师点评】对此案例,深圳市国欣律师事务所陈四新律师作出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保...

  • 托运货物丢失赔偿标准 案情介绍: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速运公司赔偿原告科发公司人民币5000元。   科发公司与速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2006年2月,科发公司将一票货物交由速运公司快运至位于大兴区的一家电子公司,速运公司的收派员代填了运单。运单约定,每票托寄物价值不得高于5000元,该运单背后附有《快件运单契约条款》,其中关于寄托物第3条规定:申报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但运单同时亦约定:请仔细阅读背页所载契约条款,签字即同意接受条款的一切内容。

      在托寄过程中,速运公司的人员提示科发公司看运单背页条款,科发公司人员看后没有接受,即未在寄件人签名处签字。科发公司交付12元运费后,速运公司予以快运,在运输途中将该票货物遗失。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科发公司主张该票货物价值为近6万元,坚决要求速运公司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并提交了其产品...

  • 快递丢失的赔偿标准是: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快递丢失货物快递公司能否免责,要看情况。如果有免责事由或者符合依法成立的免责条款的,能够免责;如果没有上述免责事由或条款的,快递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明明是快递公司的过错,把我的电脑主机弄丢了,可提到赔偿的事宜对方却推三阻四。”25日,市区的王女士在快递中就碰到了不平等遭遇。  王女士的儿子在山东威海读书。7月1日,他通过一家物流公司准备把儿子用的电脑主机从学校运回家,运输费用是40元,外加3元保险费,保价1000元。可没想到,电脑主机至今还没收到。事后,王女士根据当时对方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的电话联系了一个姓高的负责人,对方告知了另外一个联系人。王女士说,对方从来不主动联系,每次都说帮查一下。一查查了半个月,这才确定主机已被弄丢。王女士表示,主机内有很多重要文件,这个损失先不提,可主机明明有1000元保价,对方也是说赔却一直没回音。

      根据王女士的反映及收款联上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该快递的经办人。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专门在学校里代理快递业务的,他代理的是天地华宇物流公司的业务。对于王女士儿子用的电...

  •   快递保价损坏的赔偿根据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超过保价金额。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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