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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停运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7 14:33:26 0人浏览

导读:

停运损失交强险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经营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此负有赔偿责任,由交强险进行赔偿。那么赔偿停运损失?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赔偿停运损失
  • 停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交强险会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经营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此负有赔偿责任,由交强险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车辆停运损失是否赔偿1998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的问题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做了批复,明确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损失数额的确定。损失数额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复其间的停运损失。

    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   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1998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的问题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做了批复,明确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损失数额的确定。损失数额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复其间的停运损失。

      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

  •   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赔偿  问:我经营的汽车在运输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损坏,修了近一个月,才交回给我使用。因此中断的原运输合同,又过了半个月才恢复,导致我失去了一个半月的经营收入。在调解赔偿问题时,对方以交通事故仅赔偿财产直接损失为由,拒绝赔偿停运损失。请问: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对你所提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2月公布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值得注意的是,赔偿停运损失的前提是“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修复期间”是指从损坏之日起至修复交付使用之日止。除此之外的“停运损失” 就不属赔偿范围。

     最...

  • 在医生诊治的过错中,因为一些因素,导致结果没有自己预想的那么好,发生医疗事故,像是这样的话如果是医疗机构的过失,对因为给受害人以及家属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在一定的时候,如果对医疗过失进行鉴定,有时可能还会涉及到精神损失费,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医疗过失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一、医疗过失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要依据以下原则: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
  •   在诸多赔偿中,除了医药费、误工费外,还有一项就是精神损失费,是对受害者的精神赔偿。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交通事故后车辆停运损失,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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