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双重赔偿种子

双重赔偿种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15:47:08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就会存在很大争议,所以我们需要遵照执行有关规定。针对双重赔偿种子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双重赔偿种子
  •   公安部公布了足坛打黑反赌的初步成果,最引人注目的是认定了一场货真价实的假球。

      央视重播了这场比赛的画面,我们得以看到了彼时广药球员威风凛凛破门的瞬间,在心里感到厌恶和痛恨的同时,也联想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当时那场比赛的看台上肯定是有观众的吧,他们知道了这场球的真相之后会怎么想呢?能去现场看比赛的人都是铁杆儿的球迷吧,被自己喜爱的东西伤害该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很多球迷都是花钱进去看球的吧,这和花钱买了伪劣产品又有什么区别呢?

      令人不安的是,已经揭露的细节肯定是冰山一角,赌球的传闻已经持续了10年之久,很多被媒体和球迷指责过的可疑比赛,都可能有阴谋和交易,而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和很多场次的比赛中,坐着或者站着多少痴心的球迷呢?这个庞大的数字将无从考究,但现在很多人已经开始伤心自己曾经在看台上付出的情感,如果胜利和失败是可以被操纵的,那么当时我们付出的喜悦和悲伤算是什么呢?一位认识的...

  •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其实在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具体情况可以再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就会存在很大争议,所以我们需要遵照执行有关规定。一、双份赔偿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及官方答记者问为明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参加社会保的职工因工伤遭受人身损害时按工伤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并不否定双份赔偿,并暗含有可以双重赔偿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以官方方式答记者问的形式予以明确了该解释的相关内容。当记者问到:“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回答是:“……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该回答已十分明确地回答了可以回得双重赔偿。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也...
  • 交通事故工伤发生竞合时,被害人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可向肇事司机索赔的,也就是能够获得双重赔偿。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伤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重赔偿?受害人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在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同时并不能免除侵权的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工伤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享有,用人单位也不得以侵权第三人赔偿了相关费用而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只有在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中,受伤职工才有双重赔偿。

      具体理由如下:

      1、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而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是独立于受害人单位而存在,侵害人并不能因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而免除侵权责任。

      2、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其实在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具体情况可以再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就会存在很大争议,所以我们需要遵照执行有关规定。一、双份赔偿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及官方答记者问为明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参加社会保的职工因工伤遭受人身损害时按工伤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并不否定双份赔偿,并暗含有可以双重赔偿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以官方方式答记者问的形式予以明确了该解释的相关内容。当记者问到:“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回答是:“……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该回答已十分明确地回答了可以回得双重赔偿。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也...
  •   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员工很容易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相关内容。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