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堕胎男方赔偿

堕胎男方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8 10:24:38 0人浏览

导读:

女方未婚先孕自行堕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如果男方愿意赔偿的,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如果男方不愿意赔偿,女方没有经过男方同意自行堕胎的,双方又没有结婚,想要获得赔偿,是很难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的。针对堕胎男方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堕胎男方赔偿
  • 女方未婚先孕打胎要求男方赔偿可以,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多少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没有法定赔偿义务,可以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女方流产男方不一定要赔偿,赔偿时基于男方要责任,如女方流产是因为男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行为导致的,就要赔偿;如果是女方自己自愿选择流产,不是因为男方的愿意,一般不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曹晓静。未婚同居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说,同居造成的后果是以无合法婚姻为前提,在这样的前提下请求补偿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以及抚养权纠纷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从法律上讲,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恋爱或同居者之间仍然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不像夫妻那样负有彼此相互扶助的义务。所以,对于要求其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双方可以私下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女方流产男方不一定要赔偿,赔偿时基于男方要责任,如女方流产是因为男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行为导致的,就要赔偿;如果是女方自己自愿选择流产,不是因为男方的愿意,一般不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夫妻离婚时,由于男方的原因导致流产,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但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男方必须给予赔偿。赔偿的标准可以参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除了男方原因造成女方流产需要赔偿之外,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男方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女方怀孕被离婚赔偿多少钱。只有当男方有过错行为或对女方造成伤害,才可以诉求男方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本来怀孕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如果是意外怀孕,并且又和离婚撞在一起,那么只会造成双方更多的痛苦。所以如果是在离婚的时候发现怀孕了,又决定要打胎的话,女方是不是能得到更多的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怀孕离婚打胎赔偿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4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9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利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应属于赔偿。但是婚姻法在...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