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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立案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11:33:20 0人浏览

导读:

立案后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保全。一般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那么保全立案期限?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保全立案期限
  • 如果原告在诉讼中担心被告在判决之前转移财产,有可能会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从而损害自己的利益,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都有一定的期限,那么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一、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故财产保全期限为三十日。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二、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
  •   民事纠纷很多,随着大家的维权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人开始通过诉讼、协商、仲裁等方式来解决民事纠纷,维护自己的权利。有时候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会申请证据保全,那么民事诉讼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民事诉讼保全的期限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

  •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十分常见的法律程序,其申请的条件和要求对诉讼当事人未来能否成功执行法院判决至关重要,那财产保全的对象和保全的期限是怎样的呢?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财产保全的对象和保全的期限

      (一)财产保全的对象包括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

  •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可能会收到别人侵犯,而能作为被侵犯的证据可能极其容易被毁灭或者不容易保存,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对于我们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极其不利,因此,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接下来,关于行政案件证据保全期限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行政案件证据保全期限

      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被司法机关受理后,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依法对需要保全的证据扣押三十天,如果案情复杂离奇,或者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时,自相关司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下可以再延长三十天,需要注意的是,对证据的保全时间里不能够包括对证据的鉴定和检测时间。

      如果是当事人提出证据保全的请求时,那么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的证据保全申请书。

      二、为什么要申请证据保全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首先是一种司法机关保护证据的手段,当...

  •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那么如果查封到期债权保全如何处理?债权保全的措施有哪些?债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查封到期债权保全如何处理”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保全的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1、代位权。

      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 离婚案中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依据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也可以解释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作出判决之前,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或者禁止当事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行为的临时措施。财产保全的担保是指可能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给予赔偿或者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保证案件执行的一种法律形式。财产保全中的担保是为弥补申请保全错误损失或保证案件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而形成的人民法院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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