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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3 14:29:16 0人浏览

导读:

结婚登记办理离婚程序的步骤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就孩子抚养及抚养费用承担办法、夫妻财产分割办法、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那么自愿离婚资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愿离婚资料
  • 自愿离婚手续

      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如自愿离婚,须同时到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   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自愿离婚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和材料呢?

      推荐阅读:

      结婚登记办理

      离婚程序的步骤

      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就孩子抚养及抚养费用承担办法、夫妻财产分割办法、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很快为当事人双方办理并发放离婚证书。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正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控诉讼程序处理。

  • 自愿离婚指协议离婚,其条件有:

    1、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真实的离婚合意。

    3、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负担等问题进行适当的处理。

    4、离婚登记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自愿离婚手续

      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如自愿离婚,须同时到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   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自愿离婚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和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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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就孩子抚养及抚养费用承担办法、夫妻财产分割办法、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很快为当事人双方办理并发放离婚证书。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感情,是夫妻间互相关切、喜爱之情。夫妻间的感情也是夫妻间相爱之情。因此,配偶间互相称为“爱人”。夫妻感情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要增进夫妻感情,夫妻双方必须互敬互爱,爱情专一,互谅互让,合理分担家务、劳动,民主理财,共同教育子女等。如果夫妻间互相反感,不忠实,缺乏良好的个性,没有和谐的性生活,家庭经济问题和亲属关系等问题处理不当,都会影响夫妻感情。

      社会生活实践表明,夫妻感情不是孤立的,而是受自然和社会的诸因素影响的。不是静止的,而是发展变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即可能由好变坏,也可能由坏变好,夫妻感情具有生理性、社会性和可变性这三个特征。我们了解什么叫夫妻感情和它的特征,有助于帮助人们正确处理夫妻关系,有助于理解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

  • 自愿离婚流程为:

    1、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出具协议离婚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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