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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致死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5 11:07:24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讲原则上是责任自负。因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一个人的酒量也会发生变化,后果应当由自己承担。但以下情形酒友应担责:针对醉酒致死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醉酒致死赔偿
  • 醉酒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一般需要赔偿。即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与对面驶来的另一辆摩托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对面摩托后座上的乘车人受伤。近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2010年7月18日午后,原告洪仙彩乘坐由其丈夫孔金达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位于龙陵县境内的腊碧公路上往龙陵县城方向行驶,当摩托车行驶至腊碧公路0km+500米处与段金山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洪仙彩身体多处受伤,洪仙彩被紧急送往龙陵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右侧锁骨中段骨折,共住院治疗了14天,经过云南省德宏州医疗集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洪仙彩所受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因段金山饮酒后无证驾驶,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由段金山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孔金达和洪仙彩不负事故责任。由于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

  •   3月31日,成都市检察院对驾驶别克轿车撞死4人的孙伟铭提起公诉,指控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08年12月14日中午,孙伟铭在成都市万年场四方阁酒楼参加亲戚的寿宴,席间饮用了大量白酒。下午4点,他驾驶别克轿车送走父母后,由成都向龙泉驿区方向行驶。下午5时许,孙伟铭驾车行驶至成龙路时,从后面撞上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比亚迪轿车。事故发生后,孙伟铭不但没停车,反而迅速倒车,然后超车逃逸。

      孙伟铭驾车逃逸至成龙路卓锦城路段时,高速向右侧绕行又向左侧迅速绕回,越过马路中心双实线,与一辆相向而行的长安奔奔轿车猛烈碰撞,导致长安奔奔车上5名驾乘人员4死1伤,其中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这起事故依然没有阻止孙伟铭疯狂的步伐,很快又与一辆奥拓车相撞,接着又与一辆蒙迪欧轿车发生擦剐及一辆奇瑞“QQ&rdq...

  • 醉酒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醉酒的自然人并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当事人的自愿醉酒行为,造成他人侵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醉酒无证驾驶能否被取保候审,需要看具体情形而定,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就可以取保候审。无证驾驶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准驾不符和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无证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处罚如下: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按照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后撞死人并逃逸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最轻可判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第一项为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因此酒后撞死人逃逸的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此外,死亡人数也影响具体量刑。造成一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已经造成了死亡后果。如果是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那么将适用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档量刑,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醉酒驾车撞死人,首先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据规定,行为人无证饮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更多关于无证酒后驾车如何处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无证酒后驾车如何处罚

      无证酒驾如果属于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属于无证饮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酒后无证驾驶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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