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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6 10:19:2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自愿离婚证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自愿离婚证件
  • 自愿离婚手续

      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如自愿离婚,须同时到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   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感情,是夫妻间互相关切、喜爱之情。夫妻间的感情也是夫妻间相爱之情。因此,配偶间互相称为“爱人”。夫妻感情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要增进夫妻感情,夫妻双方必须互敬互爱,爱情专一,互谅互让,合理分担家务、劳动,民主理财,共同教育子女等。如果夫妻间互相反感,不忠实,缺乏良好的个性,没有和谐的性生活,家庭经济问题和亲属关系等问题处理不当,都会影响夫妻感情。

      社会生活实践表明,夫妻感情不是孤立的,而是受自然和社会的诸因素影响的。不是静止的,而是发展变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即可能由好变坏,也可能由坏变好,夫妻感情具有生理性、社会性和可变性这三个特征。我们了解什么叫夫妻感情和它的特征,有助于帮助人们正确处理夫妻关系,有助于理解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

  • 对于离婚手续怎么办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正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控诉讼程序处理。

  • 自愿离婚指协议离婚,其条件有:

    1、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真实的离婚合意。

    3、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负担等问题进行适当的处理。

    4、离婚登记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我是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李剑敏,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如何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就离婚的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一方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将予以判决离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孩子归谁抚养首先由双方协商而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一般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才会判给男方,否则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您解答“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这个问题。

      无论是几婚离婚,办理时需要的证件都是一样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的手续: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审查离婚情况后,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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