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赔偿

无效婚姻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5 14:33:39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无效的情况:1、重婚为无效婚姻;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可撤销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那么无效婚姻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无效婚姻赔偿
  • 夫妻双方在订立婚姻关系之后,一方发现婚姻无效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婚姻关系则自始无效,那么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无效婚姻的认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没有关于无效婚姻的条款,但有些规范性的文件中对此有专门的规定。例如:民政部颁行的《婚姻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二、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婚姻无效的原因: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条件,比如说必须双方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度,这是必备的条件。还有禁止的条件,在一定的亲属之间是禁止的,一种是直系血亲不能结婚,还有就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还有结婚必须到民政部门去登记。

    还有一种是可撤销婚姻。比如有的人受了胁迫,如包办婚姻,结婚以后可以要求撤销,可以要求法院或登记机关予以撤销。但是也有的男女在一开始的时候是不愿意的,后来却产生了感情,不要求撤销,就仍然是有效婚姻。因此撤销是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的。

    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如果有违反的怎么办?它就应该是无效的,不发生婚姻的效力,这就叫无效婚姻,这是绝对无效的。

  •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

  • 婚姻无效存在如下法定情况:1、重婚。即一方或双方已经有其他配偶;2、未到法定婚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婚姻法》规定了的无效婚姻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附:重婚的法定条件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
  •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从本条看《婚姻法》在处理上适用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

  • 那么所谓的无效婚姻,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包括四种情形:

    1、比如说重婚的。

    2、那么还有这个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那么法定结婚年龄就是男满22周岁,女方要满20周岁。

    3、就是为禁止的结婚的一个亲属关系的就是双方之间存在着一个直系血亲,或者说是旁系血亲的,这是第三种情况。

    那么第四种情况就是患有不能结婚的这样一个疾病的。

    那么这是四种无效的一个婚姻,那么无效婚姻如果要是宣告无效,那必须有什么适合的这一个主体。比如说这个重婚,那么就包括当事人或者基层组织,那么你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那是指未达到法定婚姻年龄一方,或者说是他的这个近亲属。那么如果说是有这样一个禁止结婚的一个亲属关系的,那么是当事人的一个近亲属是可以进行一个宣告的,那么如果说是患有不能结婚的这个疾病的那与这个病患共同生活的一个近亲属,也是可以进行一个宣告的。

    那么在此需要强调的就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是法定无效的因素存在的时候,...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