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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嫌疑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0 08:47:46 0人浏览

导读:

嫌疑人死亡就不会立案了。依据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那么立案嫌疑人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立案嫌疑人吗
  •   中广网北京12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36分报道,河南近日发生一起歹徒暴力拒捕事件。一名涉嫌盗窃的男子堵死大门,独自守在一处院落内,用砖头等器械袭击民警和群众。在对峙数小时、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后,“神枪手”当场将歹徒击毙。尽管事后,不少群众向公安局送去锦旗,但在网上,却引发了一番争议。一些网友对警方击毙“持砖歹徒”的必要性提出质疑。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当依法行动

      法律学者郝劲松先生认为:首先,警察使用枪支击毙犯罪嫌疑人在这本案中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为什么这么讲,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明文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适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请注意,下面本条例所乘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

  • 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 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如果已经立案的,也应当撤销案件。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还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律师,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

  •   当前经济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的潜逃现象较为突出,成为困扰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一大难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是破案必须具备的三项条件之一。所以,犯罪嫌疑人负案潜逃,未被抓捕归案,会直接影响案件的查办,使案件久侦不破;同时,还会大大影响对经济犯罪打击的力度和社会效益。本文拟就经济犯罪中嫌疑人的缉捕策略作一探讨。  一、经济犯罪在逃嫌疑人缉捕的概念和特点  经济犯罪在逃嫌疑人的缉捕是指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将逃跑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使其接受诉讼处理的侦查措施以及服务于抓捕工作的侦查活动。这些犯罪嫌疑人包括实施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而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批准实施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实施前或实施中潜逃;还包括被依法判处刑罚从羁押场所脱逃的罪犯。公安机关常用的追缉堵截措施与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实...
  •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是可以为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律规定的其他援助行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在公诉案件中,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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