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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意外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5:25:40 0人浏览

导读: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针对建筑意外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建筑意外赔偿
  •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建筑工伤事故赔偿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

  •   常见几种分包模式怎么索赔?常见的几种工程分包模式主要有甲方独立分包模式、特殊的甲方独立分包、甲指分包模式和总承包单位直接分包,下面详细介绍这几种模式工程索赔的处理方法。

      一、甲方独立分包模式

      (一)一般情况下的甲方独立发包

      甲方独立分包,通常情况下,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总承包合同以外的专项/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服务采购、供应、安装、施工,由业主直接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或选定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行为。

      甲方独立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二者的施工范围也不尽相同,总承包单位无权选择甲方独立分包单位,只是出于工程协调的方便,业主一般会要求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给予甲方独立分包单位一定的协助和配合。因此,总承包单位只负责配合、协助甲方独立分包单位的工作,甲方独立分包单位在施工中所出现工期、质量等问题均与总承包单位无关。

      根据建设工程索赔的定...

  • 建设工程价款索赔,是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合同、法律及惯例,对因发包人的过错造成损失,要求给予补偿的行为。索赔不是惩罚,而是一种合法权利的主张行为。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高索赔”的国际惯例将逐步盛行。索赔与反索赔是市场经济中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索赔成败的关键是索赔依据,其内容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两个方面,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指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全国人大及其常各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指《建筑法》、《合同法》等。2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主要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等。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建设银行等发布的部门规章,主要指《优质工程奖励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4地方人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指《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   一项建筑工程承包出去之后,双方对于承包内容会做出约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在施工的时候,承包方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项目费用增加或者是项目质量不达标的话,作为发包方是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索赔的,在索赔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流程进行,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索赔的程序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项目索赔的程序

      1、索赔的提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首先提出索赔意向,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2、索赔资料的准备

      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收集证据,获得充分和有效的各种证据;起草索赔文件。

      3、索赔文件的提交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索赔文件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计算部分及证据部分。

      4、索赔文件的审核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提交工程...

  •   《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第一,《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上应负的给付义务。这种给付义务包括一般民事义务和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所造成的赔偿义务。根据民事责任原则,在《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

  • 建筑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可以由建筑工人和承包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就工伤赔偿事项向劳动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建设工程价款索赔,是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合同、法律及惯例,对因发包人的过错造成损失,要求给予补偿的行为。索赔不是惩罚,而是一种合法权利的主张行为。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高索赔”的国际惯例将逐步盛行。索赔与反索赔是市场经济中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索赔成败的关键是索赔依据,其内容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两个方面,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指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全国人大及其常各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指《建筑法》、《合同法》等。2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主要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等。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建设银行等发布的部门规章,主要指《优质工程奖励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4地方人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指《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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