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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送达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0 16:52:15 0人浏览

导读: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立案送达通知的相关知识。
立案送达通知
  • 1、

    送达

    送达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在理论上,人们往往将负责送达事务的人称为送达人,将接受诉讼文书的人称为受送达人。送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的诉讼行为。  实践中,在理解送达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送达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受送达人则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人民法院之间递交诉讼文书的行为不能称之为送达,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文书也不能称之为送达。  2?送达是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递交诉讼文书的行为,如果是在诉讼外,人民法院向其他公民、法人递交某种法律文书的行为则不能称之为送达,如人民法院将当事人申诉案件的判决书送交检察机关、人大或政法委的行为就不能称之为送达。  3?送达的内容是各种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法院在诉讼中送达的是受理案件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

  •   送达是指司法机关 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或者当事人相互间交付诉讼文书,不称送达。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   受理裁定的送达   破产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送达的对象,在债务人申请或者清算责任人申请的情况下,为申请人;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为申请人和债务人。受理裁定的送达,应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   无论破产申请由谁提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都应当及时送达债务人,以便债务人能够就履行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义务做好相应的准备。而在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的情况下,申请人不能提供关于债务人的财产、债权债务、财务会计和职工债权等与企业破产案件关系极为密切的情况,为了使人民法院能够及时、公正和有效地审理破产案件,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债务人负有在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到达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

  • 调解书一般不适宜邮寄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本条,调解书必须由当事人签收,才产生调解书的效力。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签收的话,调解书是不生效的。具有特别授权的被委托人签收调解书,也具有同样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调解书送达之前,任何一方均有权利对调解结果反悔。所以,对于没有签收的调解书,当事人是具有反悔的权利的;因此,调解书是不能由他人代为签收的,也不能适用邮寄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的送达方式。

    但是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的不需要制造调解书的情形,符合第九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因为不需要出具调解书,所以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调解协议可以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

  • 一时期来,许多法院都对送达工作进行了改进,改直接送达为邮寄送达。客观上节约了送达资源,加快了法律文书传输速度,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效率。特别对交通欠发达地区实行邮寄送达的意义更为重大。 但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邮寄送达还很不规范,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地方,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正视。以确保程序公正。 存在的问题有:邮寄送达没有直接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或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最典型的是受送达人为个人时,法律文书由受送达人非同住成年近亲属签收或法律文书由受送达人一般亲属签收。 存在问题的原因:法律规定的原则化、邮递员法律知识的匮乏、送达的多样性、复杂性及送达的法律属性。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略&&)。第七十九条规定:受送 达人或者他的...
  • 送达回执 送达回执送达回执文书名称、文号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方式:受送达人:代收人:代收原因: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拒收原因:见证人:送达单位(公章):送达人:备注送达回执 送达回执
  • 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后五日内将案件发送被告;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后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不同类型的案件立案后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给被告的时间均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送达有很多种方式,有委托送达和转交送达,这两个是有区别的,那么什么是委托送达?什么是转交送达?委托送达和转交送达有什么不同?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付制度,是指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之一。这种制度是船舶所有人把海上财产委付给偾权人以免除其赔偿责任。作为委付标的的海上财产,包括船舶、运费、损害赔偿请求和报酬请求权。日本、阿根廷等国采取这种制度。

      二、什么是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对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和转交送达有什么不同

      受送达人不一样。委托送达是普通主体;转交送达是特殊主体,三种人;军人、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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