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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在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1 10:44:42 0人浏览

导读:

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立案后在撤销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诈骗罪往往都是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那么如果在立案之后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撤案可以吗。供帮助。
立案后在撤销
  •   诈骗罪往往都是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那么如果在立案之后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撤案可以吗。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诈骗罪立案后能撤销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诈骗罪立案后能撤销吗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该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由此可见,如果涉嫌诈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这类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就不能撤销案件。除非,罪行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周琳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报警了可以撤销吗”。

      一、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解决后,可以申请把案子撤销。

      二、在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也可以申请撤销立案。但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

      1、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轻伤案件占刑事和解的绝大多数。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立案了如果是自诉案件,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同意撤诉的,就可以撤销案件。对于是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撤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但是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销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 1、庭前召集相关人员,听取意见2、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况(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2)证据材料较多、案件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注意:召开庭前会议,可根据案件情形,通知被告人参加。3、召开庭前会议了解的内容(1)案件管辖的异议;(2)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 如果是公诉案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立案之后可以撤案:(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即刑事案件构成违法,但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也是可以撤销的。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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