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追究赔偿责任

追究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1 11:48:25 0人浏览

导读:

责任追究包括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上述责任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犯罪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进行起诉。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追究赔偿责任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追究赔偿责任
  • 责任追究包括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上述责任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犯罪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进行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一) 承办人员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行政审批工作纪律: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承办人员拒绝受理,或逾期仍不正式答复的不作为行为;

    2. 受理申请后,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限的;

    3. 违反审批程序,影响正常审批秩序的;

    4. 违反审批条件,审批结果错误的;

    5. 滥用职权、越权审批的;

    6. 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谋取私利、违反党纪政纪的。

    (二) 对违反行政审批纪律的行为,必须追究承办人员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承办单位领导对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对不作为行为责令改正;

    2. 造成一般性不良后果的,由承办单位领导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按照责任轻重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市局行风办向责任人发出《告诫书》,并按照《关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处理;

    3. 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或按党纪政纪处理。...

  • 出轨的第三者不需要承担离婚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排除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性,明确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我们知道受害人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尹明沁。

      保险公司还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关交通事故损害侵权的法律目的及归责原则与赔偿额度选择,在三部重要的处理交通事故损害侵权的法律法规中有着分别的规定,这三部法律法规在时间上先后排列,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法学界、社会公众对于交通事故侵权法律价值的认识的发展过程。这三部法律法规是:《民法通则》有关交通事故侵权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全国人大1986年4月)、《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199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本文讨论的是车辆买卖过程中原车主和实际买受人之间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也就是挂名车主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连带责任,说法不一,但本人认为挂名车主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一、不存在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联系  挂名车主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主要看挂名车主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即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行为具有违法性;3、违法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