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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宣传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09:37:13 0人浏览

导读:

日常生活中,许多商家为了提高销量,打响品牌名号,借多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形已有泛滥之势,需引起警惕。但是,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法律所禁止的虚假宣传行为呢,哪些又是违法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夸大宣传立案的问题。
夸大宣传立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夸大宣传的处罚依据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违反该规定的,根据第二十四条进行处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导读]灵川县一家按摩床经营部打着健康讲座的旗号,夸大按摩床的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按摩床,岂料,此行为涉嫌触犯刑律。

      日前,经营者因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被灵川县工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月29日,灵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县城灵南路一家按摩床经营部以健康讲座之名,夸大宣传某品牌按摩床的功效,以达到推销上万元按摩床的目的。当晚,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这家经营部,进门后发现这里正在讲课,只见现场的黑板上方写有“为健康加油,为百姓造福”的字样;讲台的左侧有“理疗床使用时间表”、“热灸点位参考图”;右侧墙壁上挂有数面锦旗,上有“铲除百病、永保健康、祛病强身、疗效显著”;台下约有20名老年人正在认真地听台上演讲者的激情演讲,四周摆有十余张按摩床,上面各躺有一位老人...

  •   商家夸大宣传需要赔偿吗?北京一消费者从苏宁易购网站订购三台相机,拿回家后发现相机功能与网站宣传不符,遂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三倍赔偿。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构成欺诈,赔偿原告三倍购机款。

      2015年5月的一天,靳某在苏宁易购网站订购了三台三星某型号的相机,商品网页的包装和参数页面显示该款相机支持蓝牙功能并有取景器。同日,靳某前往苏宁云商门店提货,支付价款4287元并取得购物发票一张。而当靳某将相机拿回家使用时发现,该款相机并不具备蓝牙功能和取景器,查看说明书亦未写明有上述功能,后靳某又给三星客服打电话,亦证实该款相机不具有上述功能。随后靳某向苏宁易购客服投诉要求赔偿,但对方称网页标示错误系无心之失,拒绝赔偿。于是,靳某将苏宁云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购机款4287元,赔偿三倍购机款12861元,并承担靳某的交通费和对网页的公证费共1700元。

      庭...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的量刑为:行为人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恐怖信息包括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由于社会发展比较快,有很多企业都会通过互联网或是其它大招牌进行投放广告,广而告之,有些广告却是虚假的,会涉及虚假广告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虚假广告罪立案具体标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一、虚假广告罪立案具体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七条,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本罪立案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所得收入扣除成本...
  •   虚假广告罪是指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那么,虚假广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案情简介】

    香港8分钟国际洗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8分钟公司)的前身系1994年10月18日由陈相贵在香港注册的香港三分钟国际洗涤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5月16日变更为现名。陈相贵与中化四平联合化工总厂(以下简称联化总厂)自1992年12月~1994年12月间的合作系陈相贵委托联化总厂加工8分钟洗衣粉,1995年1月18日陈相贵与联化总厂签订《关于合作生产销售不担心牌和8分钟牌洗衣粉的协议书》,约定:自1995年1月18日起至1995年12月31日止,8分钟洗衣粉商标归联化总厂一家使用,陈相贵不得转让其他任何厂家使用等。1995年9月21日,陈相贵为法定代表人的肇东市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在洗衣粉上使用的“巴芬钟”文字与“8”字图形组合的商标。1996年3月14日,联化总厂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在洗衣粉上使用的“四联118”文字与图形组合的商标。自1997年7月起联化总厂再...

  • 开发商虚假宣传且构成欺诈,可以撤销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由于社会发展比较快,有很多企业都会通过互联网或是其它大招牌进行投放广告,广而告之,有些广告却是虚假的,会涉及虚假广告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虚假广告罪立案具体标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虚假广告罪立案具体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七条,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罪立案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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