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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5:16:01 0人浏览

导读:

对多数家庭来说,房子是一生最大的一笔资产,后期难免会涉及夫妻、子女之间的互换、赠与或受遗赠。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继承
  • 本文为您讲述离婚房产继承问题,离婚房产继承有哪些问题?父母离婚,爷爷房产由谁继承?我母亲有权继承我爷爷房产吗?爷爷房产,我如何才能代位继承?想解决这些房产继承问题吗,请看下文。  父母离婚后的我怎么样才能继承房屋权  当然由你爸了,你妈是在你爷爷去世前离婚的,当然就和他没关细了  如果没有特别的财产公证,你爷爷奶奶去世前,你父亲和前妻应该分割财产,你父亲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你妈妈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没看明白顺便问一句你是你父亲和前妻所生的还是  离婚之后没有法律上的继承,所以你父亲和你祖父母的遗产,只有你有继承权  有遗嘱的除外  离婚后就没有继承关系了  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可以代位继承  具体问题,如没有其他继承人,你父亲的财产由你继承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
  •   夫妻双方组建家庭希望有个美满幸福的未来,在婚前由夫妻双方共同购置了房产并约定在婚后共同偿还购房贷款。在此期间离婚了,那么离婚房产如何继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房产如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二、继承房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

  • 房产继承新政策在《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其具体内容为:若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由法律界定。若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申明放弃遗产才行。若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
  •   离婚后继承遗产的分割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二○○○年五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二○○一年六月离婚。二○○一年七月十日,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像这种情况遗产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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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

      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那么代位继承遗产如何分割呢?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代位继承遗产如何分割?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在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的情况下,法律上虽然原则要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应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割时也应适当地多分一些。(5)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并...
  •   在遗产继承中,房产继承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也是最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那么房屋遗产怎么继承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

  • 继承分割房屋遗产的一般流程如下:

    1、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

    2、就具体的分割方式,继承人之间进行协商;

    3、如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则由获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它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给予补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

  • 离婚财产分割房产过户,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完成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依法由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拥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离婚子女能继承财产。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可以是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没有遗嘱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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