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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买房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0:16:1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买房约定的相关知识。
离婚买房约定
  • 买房稀奇事

      以前,一些小年轻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没法结婚。没想到4月份房产新政出台后,有些夫妻竟然为了买房子而离婚。有人甚至为买房让爸妈离婚!

      4月22日,一位叫宝宝北北0225的网友在宁波业主论坛上发帖《新政出台!为买房朋友让爸妈离婚!》。帖子称:早就听说房产新政出台后,买房有这样的猫腻,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边。朋友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并且让父母假离婚!这样就避开了新政影响,朋友再买房还是第一套。感觉真有点荒唐!这个帖子发出后就引起网友热议。

      竹行天下:房子已经扭曲了人性!

      清清水0405:这个就不怕他老爸老妈真离了。

      依然:以前大家都是为了结婚而买房,没有想到一下子大家都为了买房离婚了。只怪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嘟嘟82:哎,前几天已见证了一对。

      难道真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一些夫妻是不是真的为了买房子假离婚很难界定,但有几对离婚的夫妻让人明显感觉是假离婚。宁波市鄞州区婚姻登记处的工...

  • 在天津,关于离婚买房的相关规定为:离婚之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有一方需要买房的,可以随时购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己是否有买房资格,若没有买房资格也无法买房。是否有买房资格建议咨询当地的房产局。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帅江律师。

      天津离婚购房新政策主要是对买房人来说,信用审查更严格,离婚获得首套房资格彻底行不通。也就是说,原来,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男方主贷,女方征信不体现负债。

      现在,作为共同借款人,二方征信均体现负债。今后夫妻双方买的房子,离婚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属于有房有贷,首付80%,离婚可能无法低首付买房了。

      因此,建议如果想通过假离婚方式购买房子的当事人,双方要慎重考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非常感谢。

  • 签了离婚协议不算离婚的。还需要当事人携带该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并办理相关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后,才算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导读: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分歧。其实,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是撤销赠与的条件!

      [案情]

      陈某某(女)和刘某某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前刘某某有坐落在江西省金溪县桃源刘村四间平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9年7月8日双方在金溪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所有。

      2010年1月21日陈某某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和刘某某在2009年7月8日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现要求分得坐落在金溪县桃源刘村的二间两层砖混结构楼房中的一间、两间平房中的一间。

      [分歧]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第一种...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信金国,接下来为大家解答“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在起诉离婚时是无效的。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八条,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而生效的协议,结婚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自然不是办理离婚登记时的协议,所以,协议离婚时对双方是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方起诉离婚,要求按照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处理,法院不会认可该协议的效力,会依法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处理。
  •   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那么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如果签了离婚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离婚协议要经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经过民政局备案后才会生效,所以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算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也不能认定为有效,所以可以反悔。

      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双方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备案的,这时候协议已经生效,根本没有办法反悔。

      为了怕自己协议离婚后会后悔,所以要切记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要谨慎。夫妻财产分割双方同意的话,不一定要五五分割,可以双方协商分割。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的相关内容。

  •   今年11月底,刘先生和他结婚10年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离婚是为了贷款买二手房时办理单身证明。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结婚10年了,女儿也已经6岁多了。

      5年前刘先生来包头做小买卖,手头的积蓄不多,包头市的房价一直在涨,他也没太多考虑买房子的事情。最近,女儿每天央求他买房子,于是,刘先生从11月初开始咨询二手房的价格。经过一星期的挑选,终于看中了一套18万元的60平方米的二手房,可刘先生手头只有6万元,只能办理贷款。当刘先生得知到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时,他才想起当初自己上学毕业后,户口一直没有落回老家锡盟,而且自己的身份证也已过期了。所以只能以妻子的名字办理二手房贷款了,可二手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用刘先生妻子的名字办理,也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和妻子办理了离婚,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单身证明后,用妻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

      包头...

  • 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要根据反悔的内容而定。

    如果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对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

    如果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反悔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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