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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产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14:21:49 0人浏览

导读: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会被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或者质监部门处罚,因为明知是假冒产品而销售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的数额为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费用不足500元的,增加到500元。那么假冒产品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假冒产品赔偿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会被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或者质监部门处罚,因为明知是假冒产品而销售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的数额为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费用不足500元的,增加到500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购买五百余元的减肥药,却发现药品信息与监管部门网站的信息不符,陈先生一怒之下将商场告上房山法院,其提出的十倍赔偿请求近日得到法院的支持。

      陈先生诉称,2010年10月,其在房山区某商场花费592元,购买了“极瘦”和“苹果醋”两种减肥食品。产品买回家后,陈先生感觉产品说明上描述的效果过于夸张,为求保险,陈先生登录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然而在网上输入所购产品上的产品批号、卫食健字等信息,发现网站上显示的商品同自己所购商品不符。陈先生十分气愤,将两种产品举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

      药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对该商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张先生购买的“极瘦”,实际名称为“挺靓牌减肥胶囊”,而另一名为“苹果醋”的商品,实际名称为“...

  •   公诉机关绵竹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6年3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汉族,个体户,住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南五街169栋73号。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3年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刘本强,四川德阳豪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常某某,女,1968年10月31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徐勇,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3年11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炎陵县,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湖南省炎陵县东风乡西草坪村老屋40号。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尹莉,...

  •   没有资质没有可信度的食品要谨慎购买,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允许该食品生产的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保障食品能正常生产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必然会受到处罚。接下来,关于食品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如何处罚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食品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二、食品安全问题请求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如果受害者选择侵权诉讼:

     ...

  • 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现在的企业对于自己的商标是比较看重的,很多人都会到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大家都知道,要想使用某个注册过的商标的话,是需要商标权人授权的,有些人为了利益,在拿不到授权的情况下,会使用假冒商标,那么使用假冒商标的商品侵权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使用假冒商标的商品侵权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明知商品是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对商标进行销售的行为是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受过假冒产品的坑害,有的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有的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人们对于假冒产品也是很反感的,在我国法律上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销售假冒产品会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

      一、销售假冒产品会如何处罚

      销售假冒产品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规定,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销售假冒产品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三、销售假冒伪劣产...
  • 假冒别人品牌未达到“情节严重”法律标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相应罚款。

    假冒别人品牌达到如下“情节严重”标准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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