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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出轨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10:34:55 0人浏览

导读:

起诉出轨赔偿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所以,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起诉出轨赔偿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出轨赔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曹成。

      所谓的出轨,是指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其表现形式大多为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例如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一夜情等。但是,法律对于一些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况,在责任认定上是有区别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上述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所以,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情人关系、一夜情等一般达不到司法解释所说的同居标准。

      进而,这种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法标准下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对于小三儿一夜情等出轨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和睦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受害一方虽不能根据此项条款获得损害赔偿,但法官会从照顾子女抚养方...

  • 出轨起诉离婚要求赔偿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所以,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规定,出轨如果符合法定请求赔偿条件的就能要求赔偿。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出轨的离婚诉讼应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出轨的事实。法院受理审查,如果经调解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因出轨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赔偿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过错方对离婚有主观上有过错;

    2、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定违法行为;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4、过错方的过错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5、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离婚的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对方出轨的如果符合法定请求赔偿范围内的,可以要求赔偿。法定请求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曹成。所谓的出轨,是指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其表现形式大多为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例如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一夜情等。但是,法律对于一些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况,在责任认定上是有区别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上述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所以,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情人关系、一夜情等一般达不到司法解释所说的同居标准。进而,这种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法标准下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对于小三儿一夜情等出轨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和睦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受害一方虽不能根据此项条款获得损害赔偿,但法官会从照顾子女抚养方和女方等其他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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