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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2 09:24:13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速裁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速裁期限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速裁期限
  • 法律对刑事立案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但对于不立案的,法律规定了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的期限。另外,对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法律规定了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的期限。具体内容是: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 法院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对于案件的重大程度来决定这个案件是否要开庭审理的,因为每天发生的案件有很多,法院需要管辖的案件也是多的数不过来。一般法院在面对刑事案件的时候都是先立案再审理的,那么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期限多久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期限及其相关问题。一、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期限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
  • 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的报案后,一般会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材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就要进行立案侦查,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期限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今天就给大家带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期限的规定的相关知识。一、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期限的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
  •   现实生活是一件复杂又多变的世界。一些案件的发生,往往不只是刑事案件或者单纯的民事案件,它们会产生一些交集,就比如在刑事案件中会掺杂一些民事赔偿或者侵权等问题。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期限是多久呢?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效期限是一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   在法院公布刑事判决书时,刑事判决书也是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给当事人的,那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由于刑事诉讼中被告基本上属于被羁押状态,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二、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

      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

      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   在刑事案件中,是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当事人是不完全一致的。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不同观点。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77条中规定的“被害人”,作为犯罪侵害的对象,应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因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譬如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以侵害人身权利为对象的犯罪中,被害人当然只能是自然...

  •   就像商品会有保质期,水果会有保鲜期。在我国的诉讼中诉讼也是会有相关的诉讼时效的,因为法律对于那些自己都不重视对于自己的权利保护的人并不会有特殊的照顾,我国法院对于案件的起诉都是采用不告不理的状态。那么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相关问题。

      一、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刑事诉讼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   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那么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的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6、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7、拘留后,把拘留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64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查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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