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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民事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0:09:08 0人浏览

导读:

侵权行为如果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就要对受害人作出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具体多少则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同时结合当地的赔偿标准。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雇主民事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雇主民事赔偿
  • 交通肇事 民事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必然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索赔,那么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应当找到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就是所谓的民事赔偿主体的确定问题。通常情况下,肇事司机作为事故直接当事人成为民事赔偿主体,但我们需要明确,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的直接当事人和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并不一致。比如,受雇佣的司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和受害人是事故直接当事人,但民事赔偿主体可能是雇主或者雇主与司机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目前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有关立法,包括最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均未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作概括和界定。我们通常看到的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主体定义是:对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些法律、法规和定义都未能给出我们确定民事赔...

  •   核心内容:在民事赔偿里面,我们注意到一个关于误工费用的赔偿问题,那么需要如何进行赔偿呢?赔偿有什么样的要求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

  • 实践中很多时候会被问到我被车撞了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被车撞了生命受到侵害,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这时大家会想知道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吧,那接下来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一、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及赔偿原则如下:(一)确定精神抚慰金数额1、十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2000-3000元;2、九—七级伤残的,以3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增加2000-3000元;3、六级的,15000-20000元;4、五—二级的,以20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增加4000-5000元;5、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有四项,分别是:一、全部赔偿原则;二、财产赔偿原则;三、损益相抵原则;四、过失相抵原则。

    我国民事侵权往往将损害分为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依据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

    而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基于双方的过错,平衡双方的利益来赔偿,因此民事赔偿原则不完全适用人身损害。

  • 1998年,上海一女大学生在超市被人搜身,从而告上法庭,索要几十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获得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支持(参见1998年10月29日的《中国青年报》);而1999年到2002年历时三年多的强奸案件的被害人黄某诉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全国首例贞操权精神索赔案”(参见2003年2月17日的中国法院网),经过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和二审,民事诉讼的一审和二审,最终以被害人败诉而告终。再有类似,如尚未构成犯罪的毁容侵权案件,既可以获得物质损失赔偿,又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构成犯罪的毁容毁容伤害案件却只能获得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被排斥在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之外。现实中,众多的人格权利和身心健康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案件被害人,均因《刑法》第36条、《刑事诉讼法》第7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
  •   民事诉讼是老百姓最常遇见的,有的人受到人身或财产伤害就说要追偿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同理,根据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   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区别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负担经济补偿。

      民事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义务人由于违法或违约,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虽然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许多重要的区别:

      1.赔偿主体不同。

      在民事赔偿中,赔偿的主体不一定是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本人承担;在国家赔偿中,赔偿主体是国家,虽然国家也可能成为民事赔偿的主体,但是国家作为民事主体时不是以公务身份出现的,不是因为职务行为成为赔偿主体的。国家作为国家赔偿主体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某一具体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违法行使职权实施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或者实施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的国家机关,是国家赔偿法律关系中具体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立法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除外),国家赔偿主体与实际赔偿义务...

  •   交通肇事指的是行为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汽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为,交通肇事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还会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那么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赔偿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兼论《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无效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已经有四年多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可以兼得的问题,争论仍然很激烈。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这一矛盾更加激烈。例如《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本文中,笔者将通过多角度的剖析来论述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的区别,进一步树立起“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的权威观点。首先,从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性质看:工伤保险是一种隶属于劳动法体系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职工而言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福利。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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