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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精神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0:22:4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好像对少数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但是对于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法律上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比如孕妇离婚,这对于女方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肯定是需要男方以一定的方式去弥补女方的损失。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孕期精神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孕期精神赔偿
  •   离婚好像对少数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但是对于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法律上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比如孕妇离婚,这对于女方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肯定是需要男方以一定的方式去弥补女方的损失。那么,孕妇离婚赔偿精神损失吗?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有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孕妇离婚赔偿精神损失吗

      1、怀孕期间按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 婚。女方提出 离 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房产民法典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 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

  •   有少数的离婚案件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家庭暴力、重婚等,《婚姻法》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没有详尽的规定,具体规定散落在婚姻法解释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意见中,这些关于婚姻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系统在一起可以称之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

      什么叫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或者换一种提法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是什么?中国2001年新修定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给出了如下规定: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些教科书上定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

      不难看出,以上列举的五、六种侵害行为都是严重的婚内侵害行为,这些行为有着侵权构成的相同共性。

      1、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主观过错构成要件上...

  •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那精神赔偿项目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疑惑。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对于国家赔偿法解释的一些法律问题,很多人可能并不熟悉。其涉及的法律内容并不是那么容易浅显易懂的。所以法院对有些法律上的漏洞或者事项进行补充而做出的解释。那么,最新国家赔偿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最新国家赔偿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己于2011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22日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
  •   论文摘要

      精神损害是因侵权行为而给被侵权人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以及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失,它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有着相当的负面影响精神损害是因侵权行为而给被侵权人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以及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失,它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有着相当的负面影响。为此,各国一般都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希望能够以金钱这种方式来对被侵权人受伤的精神加以慰藉。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更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各国民法普遍确立了本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情况下,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也对侵犯他人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做出了规定,该条规定初步表明了我国立法对精神损害问题的重视。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无疑已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在民事规制之外,我国《刑法》也对精神损害问题有相当的涉及,如:专门规定了以造成他人精神伤害为构成要件的侮辱罪与诽谤罪,将附带侵害他人精神活动的...

  •   刑事案件精神赔偿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得在民事领域,侵害他人人身权与特定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当侵权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而构成犯罪时,被害人能否行使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却没有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大量因为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一、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

      赋予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许多国家的法学界和司法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确认,体现了现代民法的价值趋向,是刑法理念的转变和进步。

      (一)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以救济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向现代法治的转化,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无论是刑事法律还是民事法律都特别强调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

  •   核心提示:要求国家赔偿,如果精神受到了伤害,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明年1月1日施行

      华龙网讯要求国家赔偿,如果精神受到了伤害,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昨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哪些情况可要求国家赔偿

      办法分别对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与非刑事司法赔偿进行了规定。

      办法规定,4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作出赔偿决定,这包括行政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已实施的行政行为作出减轻变更或者撤销的等。

      对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办法规定,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被不同国家机关侵犯的,应当分别向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国家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下列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应该赔偿: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一审...

  • 精神赔偿案例案情介绍:24岁的王女士初为人母,自怀孕起即至医院进行产前检查,2004年8月15日,邱女士的B超提示胎儿脐带绕颈。同年9月1日,邱女士因身体原因而入住该院妇产科。在一系列治疗检查后,同年9月9日凌晨,邱女士自娩一女性死胎,形态正常,脐带绕颈一圈。十月怀胎却要这样面对骨肉的别离,悲痛欲绝,2004年12月邱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邱女士认为在自己预产期已过,被检查发现胎盘有老化现象而该院住院待产期间,正是由于院方严重违反医疗常规,明知有高危因素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导致胎儿死亡的后果,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6万元。经医院申请,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本起事故进行了鉴定,鉴定书确认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邱女士之胎儿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结论为邱女士与医院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本病例为属于四级医疗事故。法庭上,院方表示应负事故诉主要责任,但由于对方在生产时自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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