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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罚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3 09:58:37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必须要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针对刑事判决罚金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刑事判决罚金
  •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必须要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大多数的人听到的较多的刑事处罚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处罚措施,但是刑事处罚并不仅仅只有这一些处罚方式,还有这着别的附加刑,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刑事判决的罚金怎么交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刑事判决的罚金怎么交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当事人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去交,银行会给当事人一个回执,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罚金就可以。通常罚金刑一次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二、刑事判决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罚金是处罚犯罪人员的一种刑罚方式。那如果交...

  • 刑事判决的罚金交给法院。罚金是一种财产刑,属于刑罚的一种,在判决生效之后,罚金就应该予以缴纳,如果实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适当减免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刑事判决是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判决是否有罪,犯了什么罪,应该怎么处以刑罚的一个过程。那么,刑事判决中不交罚金的话会怎么样?刑事判决后多久执行?异地执行刑事判决如何减刑?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刑事判决中不交罚金的话会怎么样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判决后多久执行

      判决书下达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按照看守所做法,一般一个月统一执行一到两次,所以,执行的时间应该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

  • 只交罚金不退赃不减刑。犯罪分子不退赃的行为能认定其不具有悔改表现,是不会减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坐牢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交罚金。不是坐牢就一定要交罚金,是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就需要交罚金。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随着世界各国的刑罚日益走向轻缓化、人道化、文明化和现代化,废除或限制死刑、改进自由刑、扩大罚金刑已经成为各国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那么什么是罚金刑?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罚金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为一种财产刑,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

  •   在刑法的规定中,是存在减刑的法律条款的,但是并不代表较短的刑期就可以用交罚金的方式,来进行抵扣减刑,因此只有满足了相关的减刑条件才可以减刑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短刑期交罚金可以减刑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短刑期交罚金可以减刑吗

      交罚金不一定能减刑的,减刑的适用条件主要是:《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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