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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5:36:54 0人浏览

导读:

侵害了他人的财产,使得财产遭受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财产损害赔偿的责任。至于需要赔偿多少数额,需要根据多种因素进行衡量,比如受损程度和恢复程度。那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资产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资产损害赔偿
  •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提是必须在纠纷的诉讼时效之内提起,很多人不清楚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下面为大家带来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
  •   财产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于财产损失的,有的将其排除在产品损害赔偿范围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承担由其产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可见,公约明确限定该条约仅针对人身伤害与死亡的救济,而与财产损失无涉。有的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则根据受损财产的特点对财产损失作了某些限制,即规定该财产须超过一定的价值且主要供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个人产品,而法人或从事某项职业的业主为贸易、商业或职业的目的而使用或消费的商业性财产损失则排除在外。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第1条规定:“在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只有受到损害的是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且该财产通常是用于私人使用或消费以及受害者主要为这种目的而获得该财产的,才适用本法。”该法第1...

  •   在生活中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财产损害赔偿依据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产损害赔偿依据适用法律条款有: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
  • 法律规定财产损害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总共分为三种,分别是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损坏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管行为人是不是有过错,都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那么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

  •   侵犯知识产权分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根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如果哺乳期已经过一年了,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出轨的情况下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你们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   我们都知道离婚损害赔偿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当事人给予的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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