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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离婚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9 11:16:27 0人浏览

导读:

一方起诉离婚时,如果证据材料中有照片,那么只要该照片符合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证据效力的大小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仅凭照片不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那么照片离婚证据?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照片离婚证据
  •   一方起诉离婚时,如果证据材料中有照片,那么只要该照片符合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证据效力的大小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仅凭照片不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离婚聊天记录是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但实际中由于聊天记录作假的很多,因此对于其证明效力大打折扣,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则由当事人证明其真实性以及合法性、有效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电子证据是伴随着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而日益受到重视的。同传统的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了电子证据在具有自身独特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带有与传统证据相比的先天不足。笔者认为,确定电子证据可采性认定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更好地认定证据。

      首先,应当遵循不歧视原则。只要电子证据对案件中争议事实具有证明性,其本身具有真实性,且不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法庭就应当予以采纳。

      其次,应当遵循“先归类、后认定”的规则。法官对于电子证据首先要判断其属于哪一类型,这种归类行为完全可以由法官本人凭借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来判断;然后分别按照具体类型的认证规则进行认证,在认证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以决定是否最终采纳。在这一程序中,法官的认证活动要在综合分析计算机专家向法庭提交的鉴定结论及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才可以完成。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

  • 核心提示: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作为证据使用。但并非所有的电话录音均为有效。怎样的电话录音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除外。私自电话录音或者现场录音成为有效证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
  •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可以是: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田桂鑫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关于家暴诉讼离婚证据的问题。第一、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第二、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第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介绍信、告诫书。第四、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本、医疗费的发票等。此外,还要在当时对伤口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第五、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   核心内容: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呢?为保证离婚官司的胜诉,一般要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包括证明婚姻事实的结婚登记证书、证明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证明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

  •   对于结婚的男女双方,谁都渴望能够一直相守到老,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携手走下去的。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如下: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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