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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了婚前房子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2 09:28:50 0人浏览

导读:

丈夫死了如果婚前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且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归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归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那么丈夫死了婚前房子归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丈夫死了婚前房子归谁
  • 婚前房产婚前的房子一般是属于所有权人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但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房子丈夫死后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可以分得所有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

  • 婚前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夫妻一方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

    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将来离婚,婚前财产还是属于个人,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房产)财产需要公证吗? 两个人结婚的缘由是爱情,是身与心的完美结合。携子之手,白头到老是每一对走入婚姻殿堂的年轻青人的美好愿景。但是,婚姻生活是现实而琐碎的,相当多的时侯,良好的愿望却并不一定都能够实现。当爱情不在,分手成为唯一选择时,如何分割财产,成为首要考虑的问题。我们婚姻法规定,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区分婚前财产往往成为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律师建议婚前见证或公证个人财产,是一个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但是不是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对于权属清晰,包括取得时间清晰等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后财产的权属性质等不容易产生岐义的,建议当事人不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例如:王先生在结婚登记前用自己的积蓄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位于媒体村的房子,并取得了相关权利凭证.王先生打算用这套房子作为和刘小姐结婚的婚房,但担...

  •   我们知道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很多人都有这一疑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

  • 婚前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个人信息证明和户口本,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个人财产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哪一些财产是属于那一个人的财产)以及一些其他的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问题-法律快车

    【客户咨询】

    我和先生结婚四年,没有小孩,现在感情出现了问题,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以防万一。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先生父母出资购买的,是他父母和他的名字,但是在我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买的,不知道我有没有份?

    还有一套房子,也是婚后买的,是我婚前有一小套房子卖掉的钱,婚后卖掉了,再买的现在这一套。这一套是不是算是我个人的?

    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不影响的吧?

    【法律快车解答】

    一、你们现在住的房子,你先生所占的三分之一份额,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可分得六分之一。

    二、婚后买的一套,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可是算是个人财产。

    三、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这是由法律快车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主页:http://www.lawtime.cn
  •   基本案情

      感到协商不能解决问题,郑某遂于2005年年初起诉到法院,主张该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自己愿意支付被告王某按揭房还贷的支出人民币1万元。王某则辩称,该商品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对该房屋进行平分;并对房屋婚  2003年,郑某(男)与王某(女)相识,短暂交往后,双方感觉不错,决定结婚。结婚前,王某向郑某提出婚房的要求。郑某拿出多年积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人民币30万元,银行房屋贷款30万元,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2004年,两人经过合法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以夫妻共同的工资收入来偿还贷款。婚后初期,双方还是比较克制,没有发生冲突,然而时间一长,双方已不再收敛,经常发生纠纷。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匆忙结婚的恶果,双方并没有完全了解两人性格和生活习惯上的较大差异。沟通之后,双方决定“长痛不如短痛”,趁还没有酿成更坏的结果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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